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基建、修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合理安排审计资源,提高审计质量和时效,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教发〔2017〕7号)、《西南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实施办法》(西校〔2021〕40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需2023年完成竣工结算审计的建设项目,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竣工结算资料的送审工作。
截止上述规定时间后送审的项目,将列入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