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是学校行政组成部门,正处级建制。审计处是学校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是:
1.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2.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4.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基本建设、修缮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5.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7.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8.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中层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9.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
10.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审计或专项检查,牵头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审计或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11.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2.对学校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并为相关单位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1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