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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提任校级副职领导人员赵国华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4-30 10:27  作者: 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受学校党委委托,依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审计处拟于2020年4月28日至5月14日,对新提任校级副职领导人员赵国华在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任研究生院院长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在审计实施期间,教职工对被审计同志如有问题需要反映,请以信函、电话、电邮等方式向审计处反映,反映人要用真实姓名,反应情况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68250738

邮箱:shenjc@swu.edu.cn

审计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