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西南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2026年审计工作计划,我处决定自2026年10月15日起,对学校2024年以来,纵向、横向科研项目外拨经费和委托业务费的管理、使用及效果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数据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相关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和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由审计处处长刘涛担任,副组长由审计处副处长张悦梅担任,项目主审为邓杨晓晓。
联系人:邓杨晓晓 联系电话:023-68250767
附件: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审计处
2026年10月12日